今年第一季度,长春市妇联本级共接待来电、来访227件,其中——
婚姻家庭案件 181件,占信访总数的79.73%;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23件,占信访总数的10.1%;人身权益案件8件,占信访总数的3.52%;财产权益案件7 件,占信访总数的3.08%;文化教育1件,占信访总数的0.44%;综合类7件,占信访总数的3.08%。
在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181件来电、来访中,离婚咨询、家庭暴力、配偶有外遇排在前三位。
“我已经想好了要和丈夫离婚,可是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该如何处理?如果我不想带着孩子,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我准备和丈夫离婚,可是婚后财产如何分配我却不太了解,当初我单身时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第一季度,类似以上有关离婚问题的咨询成为长春市妇联接访中最“热”的话题。
数据:
婚姻家庭类咨询最多
据长春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第一季度,长春市妇联本级共接待来电、来访227件,反映的问题分别为:婚姻家庭案件181件,占信访总数的79.73%;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23件,占信访总数的 10.1%;人身权益案件8件,占信访总数的3.52%;财产权益案件7件,占信访总数的3.08%;文化教育1件,占信访总数的0.44%;综合类7 件,占信访总数的3.08%。一季度信访案件与去年同期的331件相比下降了27%。
离婚咨询最“热”
在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181件来电、来访中,离婚咨询、家庭暴力、配偶有外遇排在前三位。其中,离婚咨询以41件排在首位,占婚姻家庭类的23%。据介绍,离婚咨询案件一直是妇联信访中反映突出的问题。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离婚案件的提出,意味着这些家庭已经存在着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处理不好可能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遭家暴妇女经济大多不独立
在第一季度的来电、来访中,家庭暴力案件38件,占信访总数的16.74%,与2007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从信访分析中可以看出,因家暴来访的妇女,以下岗、无业、从农村来城谋生的居多,大多是因女方在家庭生活中经济不独立,导致对男方的依赖,从而降低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经常遭到男方的打骂。
采访中,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一个好消息: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第一季度信访案件中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案件仍居高不下,无论从预防的角度,还是从制止的角度,都十分必要。此部法规的出台,不仅对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依据,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有了源头保障,对家庭和社会稳定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外遇”类信访居高不下
而配偶有外遇的婚姻纠纷同样不容忽视。这类信访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西方文化中多元的婚姻理论开始被认可和接受,中国传统的婚姻格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社会对这些不道德行为的日益“宽容”,有关法律的相对滞后,使这类信访处理起来相当棘手。
“面对此类案件,妇联有时爱莫能助。男方有单位的,我们还可跟单位联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男方没有工作单位的,工作难度更大。而女方对此取证也更难,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类问题的存在将对婚姻家庭的影响越来越大,进而诱发大量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该负责人颇有些无奈地说。
分析:
女性维权意识提高了
据该负责人分析,随着妇女法律素质的逐年提高,当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她们能够积极寻求法律的支持,而体现在各级妇联组织的信访数量中,就是离婚咨询类问题很明显地多了起来。“从我们接到的咨询电话来看,女性把有关离婚问题的重点放在了对婚姻的重新审视和对男方的责任及财产的分配上,这是女性维权意识提高的表现。总体来看,寻求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的多于投诉。”
女性对婚姻不再“将就”
此外,离婚咨询率的上升,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妇女对高质量婚姻的追求。“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今天的妇女已经不再是过去‘夫权’统治下的弱势角色,随着自身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家庭的依赖性也发生了淡化。现在的妇女面对离婚不再是‘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不能将就的,也不再委曲求全。因为她们意识到,婚姻的质量必须要保证,与其维系那些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婚姻,不如干脆离婚,这说明妇女群众已经开始能够理性地面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