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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娱乐界近20年来,每个艺人身后都有过至少一张“卖身契”,当然,一纸“卖身契”也引发了无数的绯闻与官司,充实了报纸的娱乐头条,却也折射出“卖身”机制的混乱。
超女的梦想:想唱不一定就能唱,不想唱也得给我唱
超女和梦想中国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选秀活动,都遇到了同一个问题——合约问题。最新的消息是,周笔畅退出“超女”巡演双方合约风雨飘摇,而此前有关超女的合约纠纷再次浮出水面,与此同时,张靓颖与超女之间的合约纠纷也沸沸扬扬,双方各执一词,不可开交。而此前披露的资料显示,超女合约的最大焦点在于其公平性,参赛其间签下合约才能继续比赛,有效期限8年,违约需要付出高达几十至上百万违约金,这样的条款被一些人士认为属于霸王条款。
周笔畅:以赔偿500万高价与天娱解约
对此,超女主办方之一的天娱公司认为,其实合约是公平的。无独有偶,央视梦想中国竟也效仿超女的做法,比赛期间同样与参赛歌手签下了类似的合约,而其他条款引起的争议也如出一辙。一些北京音乐人认为这是典型的“卖身契”,合约都对签约歌手提出了一系列约束,但却没有明确确保歌手发展的必要保障究竟有哪些。
尚雯婕:转投华谊要赔偿给天娱至少700万违约金
超女是2005年中国的娱乐神话,它的实际效果是让一个无名小卒迅速成为天王巨星,在这个意义上,歌手成名的速度急剧加速,以“我为你提供了舞台”为理由,用可能导致心理失衡的条款作为约束,怕是无法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倘若迅速成名的艺人不能承受成名之重,关系破裂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王菲:模范“卖身契”
王菲当年把自己的“卖身契”交给了金牌经纪人陈家瑛,这个靠谱的决定让王菲的星途在事业早期就较为顺利。从《容易受伤的女人》走红香港歌坛开始,她们合作了12年,被称为行内“最人性化的组合”。个性天后在“好妈妈”经纪人面前从不耍酷,她把陈家瑛当成干妈,陈家瑛也把她唤作“阿女”。陈家瑛对媒体表示:“我没有把艺人当作是帮我赚钱的机器,逼他们日拍夜拍,连休息时间都用来应酬。我认为不应将艺人最灿烂的时间与金钱放在对等位置,而是应当他们有如子女。”这样的良好心态背后当然有一份非常合理的“卖身契”。双方的合约真的就成了诚信基础上的备忘录,约束意义大打折扣,更多的是一个战壕里的风雨同舟。
“卖身契”签好了,关系处得也会宛若亲情。王菲对陈家瑛十分孝顺:“有一次我看杂志和王菲提过很喜欢一款手袋,她竟然帮我找了足足一年,有一天突然拿给我说‘你的手袋呀。’我呆了!她不会再附加说我记得你说过喜欢……这种甜话,就只是一个动作,让我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了。”
如今,王菲结婚怀孕,陈家瑛依然体贴地表示减少王菲的工作,让她有私人的时间享受婚姻幸福。即使面对王菲无限期暂退歌坛的决定,陈家瑛依然能心平气和,甚至还主动为王菲分担媒体的压力。“卖身契”到了这份上,已然是可有可无了。
周杰伦:“赠品”无间道
周杰伦“卖”给吴宗宪的故事很有意思。
1998年,周杰伦写了一首非常奇怪的《菜谱歌》参加吴宗宪主持的《超猛新人王》,吴宗宪只看了一眼乐谱就惊为天人。当时他正在创立阿尔发音乐公司,马上和周杰伦及词作者方文山签下了“卖身契”。
年仅18岁的周杰伦开始为吴宗宪卖命。吴宗宪负责他的食宿,还在自己的办公室专门腾出一块地方给他写歌,并承诺写够10首歌就给他发片。
2000年11月,周杰伦的首张个人专辑《JAY》横空出世,这个有点自闭的男生一炮而红,阿尔发音乐公司也因此名声大噪。这张专辑获第12届金曲奖最佳演唱专辑奖,颁奖礼上周杰伦由衷地说:“没有吴宗宪,就没有周杰伦!” 蔡依林:平价“卖”身天价赎身
1998年,蔡依林被经纪人吴大卫、左克蕙夫妇一手发掘并签下“卖身契”,推出首张专辑,以“少男杀手”之势杀入歌坛。正当她一步步迈向小天后之路,2001年第4张专辑《Lucky Number》制作后期,却和吴大卫夫妇爆发合约纠纷,经纪合同要求蔡依林每半年发行一张专辑,使她觉得无法承受,因而和经纪公司关系恶化。随即蔡依林遭到“雪藏”,演艺事业陷入低潮。她说,那时候打开报纸,只要有关她的消息,都是合约的事情,最惨的时候,几乎不敢看报纸。这张“卖身契”给她带来了无限烦恼。
无奈的蔡依林在父母陪同下与经纪人对簿公堂,历经9个月的诉讼,最后以她赔付对方900万台币了结了官司。此后,她与索尼唱片公司和福隆经纪公司签约复出。新专辑《看我72变》一推出,精湛的舞技和时尚化的包装,终于奠定了蔡依林的小天后地位。之后的专辑《城堡》、《野蛮游戏》成绩都不俗,更赢得了“广告小天后”的美名。
如今提及吴大卫夫妇,蔡依林表现得出奇的成熟和大度:“我们一直没机会再见面,但我真的想再见到他们,谢谢他们带我入行。”
刘德华:江湖大佬内讧记
艺人卖了自己纠纷多,刘德华自己做老板也没好到哪里去。2000年,刘德华与朋友、中建电讯老板麦绍棠合组天幕电影公司,刘德华占公司51%的股份出任行政总裁,并签约成为公司旗下艺人。不久因刘德华想以天幕名义入股银河影业,麦绍棠有意见分歧而闹起内讧。随后香港媒体曝出中建电讯暗中将刘德华行政总裁职位架空,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
2002年6月4日,麦绍棠以天幕股东名义,向中国星、星艺影画、公益金、无线4间公司发出律师函件,通知对方暂时不能邀请刘德华拍戏或演出,否则会收到禁制令。刘德华极为不满,随即以艺人身份向天幕发出禁制令,不准对方再向片商发出类似函件,并正式追讨为数1500万元的演员酬劳。6月19日中建电讯抢先向法院提出申请禁止刘德华一切演艺活动的禁制令,并提出高达1.5亿元巨额赔偿。此后封杀行动数度升级,刘德华陷入事业危机。一度传言刘德华将付给中建电讯8000万港元换回自由身。但数月后事件突现转机。经中间人调解,刘德华与麦绍棠达成和解协议,并在镜头前握手言欢,声称“大家是好兄弟,完全不涉及金钱。”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能屈能伸才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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