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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一年,总有一些栩栩如生的回忆。 2007年,对于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来说,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在落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既有“雷霆万钧”又有“春风化雨”。
2007年,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出台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规定》、《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风险评估办法》两个配套性的政策性文件,使郑州市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时既有“雷霆万钧”,也有“春风化雨”,体现了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精神,是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司法手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和服务的有益尝试。在当前刑事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与司法资源明显不足的矛盾背景下,它的施行,必将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公共利益,特别是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回顾刚过去的2007年,检察改革创新工作多姿多彩。展望2008年,又将是充满希望的改革之年。检察改革何处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绘出蓝图——
郑州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加大反腐力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水平;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构建平安、文明、和谐郑州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8年,让我们快乐出发!
(王青 张胜利 周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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