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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将其所雇用的劳动者委派到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又称用人单位,又叫人才中介、人才服务或人力资源公司,同学们在应聘过程中通常不会与这类公司接触,而是直接应聘于用工单位。
同学们在收到录用函的时候明明是A公司,可签订劳动合同时却换成了B公司,这就意味着你被劳务派遣了。A公司是对你进行考核并实际用工的单位,B公司则是与你发生劳动关系、将你派往A公司工作的用人单位。你想进的是A公司,可却被“换了东家”,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时你应先庆幸赶上了好光景,有劳动合同法这把尚方宝剑会为你鼓劲壮胆。
签合同别疏忽
说白了,你和B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一定是注明实际用工单位(A公司)、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附加条款的,这类附加条款是派遣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因此,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在签订派遣合同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一、B公司是否将你委派至你实际应聘的A公司任职;二、派遣期限是否少于六个月;三、你在A公司应聘的职位是否具有辅助性、可替代性或临时性的特点;四、B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在两年以上(含两年)。若回答均为“YES”,那么你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得到保障,假如在被派入A公司工作之后发现同工不同酬的,亦可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维权有法可依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至六十条对劳务派遣合同作了明确规定,劳动者维权是有法可依的。一是派遣合同不得无故解除,它因包含在劳动合同内而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因此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需要退工的,也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劳动者有权因此提起劳动仲裁;二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即不得少于两年,劳动者在此期间内无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劳动者给付工资。
综上所述,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问题以条文的形式进行细化,从而大大保护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约束了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动者问题上的不规范性和不合法性,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孙艺) |